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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加强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监测,保
我国0~14岁的少年儿童有2.9亿,占总人口的22.89%,国外的调查资料表明:儿童占人口的25%以上,5岁以前平均每人接受过3次的处方药物。由于缺乏药物与食品管理局(FDA)认证书以及儿科患者药物治疗的资料支持,使得儿童用药剂量没有可参照的科学依据。因此加强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能够更好地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有效。
儿童时期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它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历来是医务工作者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特殊的生理特点使得这一问题尤为重要。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年即建议世界范围内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我国于年11月正式颁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已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年3月4日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它进一步规范了我国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这不仅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水平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儿童各时期生理特性与用药1、新生儿时期是指胎儿出生至28天,其组织器官发育不成熟,肝酶系统不健全,肝脏对药物的解毒作用及肾脏对药物的排泄功能低下,易发生不良反应。例如新生儿应用氯霉素后易出现灰婴综合征,表现为呕吐、面色发绀、循环及呼吸衰竭等,这是由于新生儿肝酶发育不完整,葡萄糖醛酸的结合力差,以及肾脏排泄能力较低使氯霉素在体内蓄积所致。此外,新生儿皮肤黏膜娇嫩,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局部用药吸收迅速,用药过多或用药时间过久可造成全身中毒。如硼酸粉或其高浓度溶液用于婴儿皮肤炎症表面时,可出现呕吐、腹泻,严重时出现循环功能障碍、休克等中毒症状。
2、婴幼儿时期是指出生1个月~3岁,其器官功能和血脑屏障仍处于发育过程,使得脂溶性药物如全麻药易透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另外婴幼儿期对药物的毒性反应不明显,语言表达能力差。在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后,耳蜗细胞中引起组织损伤的氧自由基明显增高,并且停药后4~5天内仍有损伤,婴幼儿表达不清自己的痛苦,易产生蓄积性损伤,造成终生听力残疾,所以氨基糖苷类药物应避免使用。
3、儿童时期包括3~14岁的小儿,这一期间,正值身体发育,因此对影响神经、骨骼发育和内分泌的药物非常敏感。如喹诺酮类药物在对多种动物实验中发现有损害幼小动物软骨的作用,因此不宜用于骨骼系统尚未发育完全的儿童;雄激素长期应用,可以使骨骼闭合过早及导致男童性早熟,女童男性化,故儿童应慎用。